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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发表时间:2018-03-02

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 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河北省开展农村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为重点推进农村散煤污染整治,促进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河北省农业厅会同省大气办制定了《河北省农村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农村地区重点推进洁净燃料替代和清洁利用,实现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大力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重点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鼓励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燃料,开展农业生产清洁用能改造。2016年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60万台,30%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2017年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50万台,60%设施农业生产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2018年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50万台,全部完成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基本实现我省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保证炉具质量和推广效果。各地要针对农村燃料多样化的特点,推广适用洁净燃料,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热效率在70%以上,供热面积原则上不低于60平方米(满足居民单户取暖需要)的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适时调整省级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入围炉具生产企业名单和炉具型号。各市要结合炉具技术最新发展,筛选或招标当地适用的产品,并在当年5月底前组织完成供货合同签订工作。各地要构建多元化技术培训模式,通过企业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下乡等方式开展培训,指导用户正确使用,达到最佳节能环保效果。

 .坚持重点突破与连片推进。各地要积极探索整县、整市推进模式,实行整村、整乡连片推进。要大力压减农村传统炉具,对使用传统直烧炉和已经使用五年以上的其它类型炉具要全部淘汰,推动全省高效清洁燃烧炉具的加快普及。在保定市涞水、涞源和易县的首届旅游业发展大会沿线重点村集中打造高效清洁燃烧炉具集中连片新亮点。

 .强化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各地要大力推广洁净燃料,确保完成年度散煤压减替代和清洁利用目标,其他民用散煤必须符合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中“民用散煤质量指标”地方标准。2016年,唐山、廊坊、保定、沧州4市全域,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4市的县级市、景区周边及国省道沿线,张家口、承德市临京津的县全面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其它地区要按照集中联片推进原则,选择城镇周边、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实现率先突破。2017年,石家庄、衡水、邢台、邯郸及定州、辛集市全域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2018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

 .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加强秸秆收、储、运和初加工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年度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50万吨以上。大力推行合同化能源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与集中供暖的农村、设施农业生产单位签订供暖(供热)合同,负责新型锅炉改造安装和维修维护服务并提供燃料。

 .鼓励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等多种模式试点示范。



来源:河北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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