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启动焦化企业环保治理提标工程
32家焦化企业将面临生死抉择
本报讯(通讯员冯涛 谷翼)4月15日,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全市32家焦化企业年底前必须按要求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否则将予以关停。
2015年,邯郸全市32家焦化企业的焦炭产量约1500万吨,煤炭消耗量2100万吨,排放二氧化硫2476吨,氮氧化物11682吨,烟尘7465吨,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点行业,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为推进焦化行业达标排放和大气污染深入治理,减少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河北省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邯郸市实际,这次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共安排整治工程258项,投资约33.2亿元。32家焦化企业全部完成专项整治后,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37吨、氮氧化物排放5841吨、烟粉尘排放3732吨,对大气质量改善至关重要。
在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中,将严格环保执法检查,通过退出转型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停产整治一批的方式,严控焦炭产能,强力推进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管理。加大对焦炭生产中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炼焦化学产品回收、热能利用等各工序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专项治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与联网,实现焦炭生产全行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同时,该市将严格控制焦炭产能,严把炼焦项目审批关,不再审批炼焦新增产能项目。
据有关人员介绍,焦化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邯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环保局将开展联合督导,实行每月一督导、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媒体曝光,并予以责任追究。自2017年1月1日起,不能实现污染物(除氮氧化物外)达标排放的焦炭生产企业,2018年1月1日起,不能实现氮氧化物达标排放的焦炭生产企业,一律由当地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治理。
来源:河北经济网—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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