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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2017年底前消灭“傍水”村污水直排
发表时间:2018-03-02

衡水:2017年底前消灭“傍水”村污水直排

    2017年底前,消灭“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同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陈凤来)日前,《衡水市水体达标方案》出台,以市域内6条河流考核断面以上汇水区为工作范围,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确保在2020年前有力推动区域内劣V类水体断面达标,全面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该市明确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对上一年度水体不能达到目标要求或未完成水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该市还将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清凉江、滹沱河、江江河控制单元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敏感区纳入生态红线控制范围,于2016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同时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于2017年底前制定非法挤占河湖管理范围退出实施方案,非法挤占水域岸线的建筑按要求限期退出。

该市还首次对农村农业污染防治排出时间表,对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2017年底前,消灭“傍水”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同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到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编辑:樊红辰)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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