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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三大行动”改善生态环境
发表时间:2018-03-02

邯郸“三大行动”改善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刘剑英)从邯郸市环保部门获悉,自2月底启动“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以来,该市已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1575家,规范提升167家,6月底前将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

邯郸市把清理“散乱污”企业作为今年大气污染防治的一项攻坚战,按照疏堵结合、关停并转原则,集中整治建材、冶炼、标准件等6大类45项“散乱污”企业。针对“散乱污”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建立网格化监管、常态化巡查、定期通报、媒体曝光等机制,对排查企业上网公示,及时公布整治进度。同时,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监管严重失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邯郸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今年重点实施“三大行动”,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碧水青山。

 实施“蓝天行动”。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今年突出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凤凰涅槃的气魄,扎实开展散煤治理、工业达标排放、扬尘综合整治等18项专项攻坚治理。全市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0万户以上,抓好精准减煤、清洁高效集中利用和农村散煤替代等重点工作,实现中心城区散煤清零目标,全年削减煤炭消费300万吨。

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燃油品质管理,提高黄标车拆解率,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邯郸热电厂搬迁前期工作,实施邯钢东区焦化厂搬迁,推进纵横钢铁关停转型。完成钢铁行业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焦化行业全部安装脱硝设施。科学实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坚决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落实好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措施,严禁露天焚烧。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信息化、标准化、责任化,努力实现管理无死角、监督无盲区,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行为。

实施“碧水行动”。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统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治理,完成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落实省十大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污染整治三大专项行动,完成沁河改造清水入沁工程,全面消除中心城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完善河流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以奖惩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实施“净土行动”。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抓好工业大宗固体废物和尾矿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受污染农用地。搞好山水林田湖生态综合修复,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提高南水北调引江水使用比例和效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完成造林绿化66万亩。(编辑:樊红辰)



来源:河北经济网—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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