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区县治霾不合格可换主要负责人
发表时间:2018-03-08
《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昨天通过市政府公报正式对外发布。根据这个考核办法,对未通过终期考核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问题严重的,干部主管部门将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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