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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
发表时间:2018-03-08

我国自1999年开始陆续在北方沙化地区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截至2014年年底,北方沙化地区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达1592.29万公顷。如何量化体现这一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的《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给予了翔实的回答。

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鸿升说,这是我国自2013年以来第三次系统开展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也是首次系统评估北方沙化土地尤其是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治理取得的成效。监测结果表明,退耕还林在北方沙化地区发挥了巨大的森林防护功能和净化大气功能。

《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物质量评估结果为:年防风固沙91918.66万吨,年提供负离子136447.51×1020个,年吸收污染物41.39万吨,年滞纳TSP4250.71万吨,年固碳339.15万吨,年释氧726.78万吨,年涵养水源91554.64万立方米,年固土11667.07万吨,年保肥445.48万吨,年林木积累营养物质12.22万吨。

价值量评估结果为: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产生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为1263.07亿元,其中严重沙化土地生态效益总价值量为871.3亿元。

《报告》由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中心、中国林科院等单位共同参与完成。在评估范围上,选择了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宁夏、新疆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数据采集上,利用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资源连清数据集和社会公共数据集,其中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16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41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120多个,以及4000多块固定样地的数据;在测算方法上,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针对省级区域和生态功能区开展10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个市级区域和45个生态功能区的442个县级区域的评估,同时按照3种植被恢复类型、3个林种类型和优势树种组的五级分布式测算等级,划分为198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在评估指标上,由森林防护、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类功能15项指标构成。

 

1.为什么评估

我国是世界上受沙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7.93%。北方沙化土地主要分布在我国北纬35° ~ 50°之间的内陆盆地和高原,横贯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东西长达4500公里,南北宽约600公里的区域。这一地区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干旱、风沙、寒冷和土壤贫瘠,再加上长期以来人类生产、生活的干扰,导致该地区干旱频繁发生、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漠化扩大、生物多样性低下,生态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截至2014年底,北方沙化地区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总面积达到1592.29万公顷,其中沙化土地和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面积分别为401.10万公顷和300.61万公顷。通过植被恢复,增加了该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优化了该地区的产业结构,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如何量化体现该地区退耕还林工程的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以下简称《报告》)给予了翔实的回答。

2.评估范围

《报告》根据《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GB/T 24255-2009)》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严重沙化耕地界定标准及操作说明》界定沙化土地及严重沙化土地;根据第五次《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确定北方沙化土地范围;评估范围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于青海省缺乏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相关数据,故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3.生态功能监测与评估区划

为了更好地反映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的差异,《报告》针对该地区退耕还林工程评估区域进行生态功能监测与评估区划。选择温度、土壤侵蚀类型和水分3种类型生态因子作为区划指标,依据《中国生态地理区域系统研究》、《中国地理图集》、《中国综合自然区划》、《中国植被区划》和《中国植被》进行区划,共划分为高原温带中度风蚀半干旱区、中温带强度风蚀半干旱区、暖温带剧烈风蚀干旱区等45个生态功能监测与评估区(简称“生态功能区”)。将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站与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点位置叠加到各生态功能区中,确保森林生态站、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以及辅助观测点在生态功能区的布局上能够充分体现区位优势和地域特色,兼顾了在国家和地方等层面的典型性和重要性。

4.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体系

《报告》基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体系,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对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进行评估。在技术标准上,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 2573-2016)确定的监测与评估方法开展工作。在数据集耦合上,利用了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连清数据集、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工程资源连清数据集和社会公共数据集,其中生态连清数据集包括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专项监测站16个、中国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网络(CFERN)所属的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41个、以林业生态工程为观测目标的辅助观测点120多个以及4000多块固定样地的数据。

5.分布式测算方法

采用分布式测算方法,分别针对省级区域和生态功能区开展10个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8个市级区域和45个生态功能区的442个县级区域的评估,同时按照3种植被恢复类型(退耕地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3个林种类型(生态林、经济林、灌木林)和14个优势树种组的五级分布式测算等级,运用遥感反演、模型模拟(如IBIS-集成生物圈模型)等技术手段,进行由点到面的数据尺度转换,将点上实测数据转换至面上测算数据,共划分为1986个相对均质化的生态效益测算单元进行评估测算。

6.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由森林防护、净化大气环境、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和林木积累营养物质7类功能15项指标构成。本次评估的创新之处在于将森林植被滞纳TSP、PM10、PM2.5指标进行单独测算评估,同时增加了森林防护功能的农田防护指标,使得整个测算评估结果更具针对性和全面性。

7.评估结果

《报告》结果表明: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防风固沙总物质量为91918.66万吨/年。每年防风固沙减少的沙量相当于避免了博斯腾湖56.25厘米湖床抬升,相当于避免了1000公里的京藏高速公路被6.05厘米的沙子掩埋。

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滞纳TSP总物质量为4250.71万吨/年。相当于我国北方地面尘排放总量的62.51%,滞纳PM10和PM2.5物质量分别为2.37万吨/年和0.65万吨/年,年滞纳PM2.5和PM10总物质量相当于1364.80万辆民用汽车的颗粒物排放量。

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固土总物质量达11667.07万吨/年。相当于2014年黄河、松花江和辽河流域土壤侵蚀总量的6.78%。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保肥总物质量445.48万吨/年。相当于2014年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1个省级区域评估区化肥施用量的4.90倍。

截至2015年底,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10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年产生的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量为1263.07亿元,相当于2014年该评估区林业总产值的3.33倍。

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中,森林防护和净化大气环境功能的相对比例较高,分别为34.86%和29.92%。

北方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为871.30亿元,占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总价值量(1263.07亿元/年)的68.98%。北方严重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中,森林防护和净化大气环境功能的相对比例分别为37.29%和28.19%。 

 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功能区生态效益评估结果表明,不同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呈现明显的差异,且各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的主导功能亦具有显著差异。

(1)不同生态功能区生态效益呈现明显差异

北方沙化土地不同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物质量差异较大,以森林防护为例。风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的森林防护功能较强,防风固沙物质量为47490.28万吨/年,分别是风蚀与水蚀共同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的1.99倍和水蚀主导区生态功能区的近2.30倍。

风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较高,为572.70亿元/年,占北方沙化土地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量的45.34%,是风蚀与水蚀共同主导型生态功能区价值量(331.42亿元/年)的1.73倍,是水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生态效益价值量(358.95亿元/年)的1.60倍。

(2)生态功能区主导功能呈现明显差异

风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风蚀与水蚀共同主导型生态功能区森林防护价值量占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量的比例分别为38.62%和35.76%,显著高于水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的比例(28.02%)。表明风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风蚀与水蚀共同主导型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工程发挥的防风固沙和农田防护功能显著。

水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工程净化大气环境价值量比较高,所占比例为34.15%,高于风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28.01%)和风蚀与水蚀共同主导型生态功能区的比例(28.65%)。表明水蚀主导型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工程在吸收污染物和滞纳颗粒物方面的成效显著。

8.《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6)》展望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5)》的油墨未干,2016年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启动的号角已经吹响。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工作,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技术培训班于2016年4月28日~2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此次培训会主要部署2016年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工作,2016年生态效益监测工作将覆盖到全国25个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也将是国家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系统开展该项工作,全面评价退耕还林工程自实施以来的生态成效,提高人们对退耕还林工程的认知程度,为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和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系列系统地展示了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成效,算清了“绿水青山价值多少金山银山”这本账,加深了人们对退耕还林工程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为退耕还林的决策和实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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