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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发表时间:2018-03-08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河南省开展执法检查,听取河南省政府和相关部门、基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基层执法人员、企业代表的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河南省周口市农民党永富向检查组提交《农田土壤污染防治若干建议》,受到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检查组7月11日至15日在河南省开展执法检查期间,河南省人大代表党永富提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若干建议》,围绕参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与保护委员会、周口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的环境执法调研,以及在河南省的郑州、洛阳、三门峡、濮阳、安阳、周口、驻马店、商丘、焦作、济源等多地进行调研发现的问题,结合自己长期以来的农业生产实践,提出自己的建议。诸如农田地膜由于太薄,无法在农田收集,他建议从生产源头控制,由现在的5微米厚度提高到10微米厚度,严格按照国家新标准生产,以便农民整地收集,预防和减少农田土壤白色污染;鉴于在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中,缺少科学分析对症下药,尤其是对有机肥和有机水溶肥的应用重视不够的问题,建议充分发挥新材料、新技术、新型有机水溶肥在化肥减量行动中的优势,给予新型有机水溶肥财政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要设立专项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或专项补贴;把有机水溶肥列入高标准良田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中。目前,有机肥虽然已经列入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中,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永富建议加强动物畜禽粪便重金属和有害污染物管理,从饲料开始严格控制重金属、抗生素、激素等有害污染物,提高动物畜禽粪便的数量和质量,加大有机肥资金投入;环保部每年征集一批农田土壤重金属防治的新材料、新技术、新企业参与试验示范。党永富的建议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据悉,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将通过全面检查环保法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效贯彻落实法律的建议。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包括:政府及相关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开等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情况以及环保监察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执法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自6月开始分赴河北、山西、黑龙江、河南、广西、贵州、云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开展检查工作。据了解,9月将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修改执法检查报告。10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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