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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发改委联合编制印发《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 (2016—2025年)》
发表时间:2018-03-08

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的《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公布。规划旨在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促进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也是遭遇台风、海啸、风暴潮等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区域。沿海防护林是我国重要的沿海绿色生态屏障,更是我国“两屏三带”战略和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正在建设的十大生态屏障和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之一。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对于改善沿海地区生态状况、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明确总体目标,通过继续保护和恢复红树林,完善和拓展基干林带,开展纵深防护林建设,初步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备、多层次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使工程区内森林质量显著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0.8%,林木覆盖率达到43.5%,红树林面积恢复率达到95.0%,基干林带达标率达到90.0%,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95.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0%,村镇绿化率达到28.5%。

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范围包括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344个县(市、区)。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由沿海基干林带和纵深防护林组成,以气候带、自然灾害特点、行政单元为分区布局主导因子,从北至南将工程区划分为环渤海湾沿海地区、长三角沿海地区、东南沿海地区、珠三角及西南沿海地区4个建设类型区。

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包括红树林恢复造林、灾损基干林带修复、老化基干林带更新、困难立地基干林带造林、基干林带区位内退塘(耕)造林等5个项目。


连接:《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 (2016—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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