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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总河长由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北京市代市长陈吉宁担任
发表时间:2018-03-08
 

北京市日前发布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显示,北京市总河长由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北京市代市长陈吉宁担任。

《方案》显示,北京设立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由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市、区党委相关领导和分管水务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

此外,设立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五大河流(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拒马河、泃河)和市管河湖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领导担任;各河湖所在区、乡镇(街道)、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区级河长由区级领导担任,乡镇(街道)级河长由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方案》明确,市、区总河长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对河长体系建立健全情况、河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和考核。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开展工作。

市级河长负责统筹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督导相关河湖区级河长及市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区级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解决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抓好流域防汛工作,对乡镇(街道)级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级和村级河长职责由各区确定。

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北京市级河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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